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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临川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02-24 12:19:02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阅读 8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团区委、区科协:

为加强对我区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根据《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8]3)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临川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下称“区指导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指导中心的重要意义

社区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终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综合素质、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社区教育蓬勃发展,探索了具有江西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方式和路径,建设了一批全国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社区教育参与率和满意度逐步提高。建立和完善我区社区教育指导组织机构,努力建成政策架构灵活开放、管理机制科学高效、具有临川特色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有利于推进我区作为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工作,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发展。

二、、区指导中心成员单位

区指导中心由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局、团区委、区科学技术协会、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等9个单位组成,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的指导推广和协调管理工作。区指导中心挂靠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方式,由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主任,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和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指导中心具体工作人员由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配置。

三、区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及江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部署,区指导中心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对全区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依托临川旅游商贸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区级社区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资源开发等;组织、指导实践社区教育项目,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及学习活动;做好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及“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工作,积极为居民提供多样、灵活、便捷的社区教育服务。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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